
“浪莎”榮膺浙江2006年“最佳雇主企業”稱號
此次評選活動由浙江省人才開發協會、浙商研究會、《每日商報》等權威機構共同發起的,評比活動歷時近半年,數百家優秀企業參加評選,參選單位涵蓋省內發展最為活躍的消費品、房產建筑、旅游、IT/ 電子、制藥、機械、化工等行業,基本代表了浙江整體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領先水平和現狀。
為提高本次評比的公正性和指導性,組委會制訂了相當“嚴苛”的評選標準,“最佳雇主企業”必須達到八個評選條件并經過專家評議、社會公示和勞動監察部門的復核才可能入選,評選條件包括了:①企業勞資關系和諧,連續兩年無典型勞資糾紛發生;②企業重視關心員工工作生活環境,本年度舉辦員工活動不少于兩次;③企業有著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,員工流失率(合同期滿流失除外)連續兩年不超過10%;④為所有正式員工繳納不低于浙江省平均標準的社會統籌,月平均加班不多于兩天;⑤在員工培訓方面,企業當年給員工提供培訓的機會不低于兩次;⑥無拖欠員工工資事件發生,員工平均工資不低于浙江省行業平均標準;⑦企業成立時間不少于三年,經營期間企業無違法行為發生,企業本年度增長率不低于12%;⑧在社會上有著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。
“最佳雇主企業”顧名思義就是,“求職者心目中最想去工作的企業”,誰是最具吸引人才競爭力的企業?企業的吸引力來自何處?對企業的員工來說,有很多因素影響著他們對企業的感受,決定著他們工作的積極性、敬業度,如“薪水”、“培訓”、“發展機會”、“家庭和工作的平衡”、“同事關系”、“領導風格”乃至“工作環境”和“企業文化”。
歷經近半年的專家評議和社會公示,浪莎等25家著名企業終獲“最佳雇主企業”的殊榮。公司董事長和總裁均因出差在外,而沒能到現場領獎,但他們還是表達了對和企業人力資源此獎項的理解:“浪莎始終遵循‘有德有才,一定重用;有德無才,可以錄用;無德有才,不予重用;無德無才,堅決不用’的用人觀,做到‘事業留人、待遇留人、感情留人、激勵留人、制度留人、績效留人’,忠實貫徹‘為員工幸福、為客戶著想、為公司生存、為自己工作’的‘四為’理念,積極拓展員工發展渠道,為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規劃,增強員工歸屬感,營造一個和諧的企業環境。”
據了解,評選的目的是希望能在全省企業界,尋找到一批在“鑒才、引才、用才、留才”以及在構建和諧勞資關系方面做出優秀業績的個人和企業,尋找標桿雇主企業和標桿優秀個人,構建浙江和諧的勞資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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